岑港营业所分工会荣获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作者:傅继焕   发布日期:2018-07-12 16:38:49    来源: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查看次数:2674 次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浙总工发〔2018〕63号)文件精神,公司岑港营业所分工会获得“2016-2017年度省级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据悉,全市只有10家工会组织获此殊荣。

近年来,岑港营业所分工会在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工会的不断指导下,在广大工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与关心下,坚持深化“建家”内涵,扎实开展“建家”活动,得到了公司工会和广大职工的肯定。工会将以此次获誉为契机,倾心打造“温馨之家、和谐之家、民主之家”,提升职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并以创建 “模范职工小家”为抓手,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基层工会组织,增强工会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建家凝聚人心,以建家推动工作,以建家促进发展,在营业所形成党政工齐抓、共建一个家的工作格局。

目前,岑港营业所分工会已在舟山市总工会的推荐下,参加了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的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