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是一家负责舟山本岛、岱山及周边岛屿城乡供水服务的现代化企业,集自来水生产、输配、销售于一体,同时通过智慧水务技术提升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还承担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用户服务及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并多次获得全国及省级行业荣誉。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 2025-03-07 11:03:58      浏览量: 945

因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税务相关工作需要,就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询比,作如下要求:


一、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一、采购项目名称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工期要求

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下属三家子公司(舟山市昌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核。包括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编制及审核;税务调整事项的合规性审查;税务风险诊断及优化建议;配合税务机关完成汇算清缴核查工作;提供税务政策咨询服务。各子公司本项目采购合同与本项目成交单位分别签订,签约金额由实际资产金额和成交价比例换算确定。

三、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四、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公告有效期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附件栏自行下载获取询价文件。

五、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含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所有费用)。

六、响应人合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的缴纳证明和财务报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行为记录名单。

5.响应人不得存在与采购人有合同(法律)纠纷等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提交资料要求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9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按照以下目录整理成册后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进行装订、签署、盖章、密封,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不一致,均以正本为准。

(1)封面

(2)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半年社保参保证明

(3)响应函

(4)诚信承诺书

(5)企业资信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6)资格审查资料的更新

(7)报价表

(以上资料密封装订,响应文件以顺丰快递形式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联系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调度楼4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联系人:林玲

联系电话:13666713292

九、附件

采购文件(word)

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