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是一家负责舟山本岛、岱山及周边岛屿城乡供水服务的现代化企业,集自来水生产、输配、销售于一体,同时通过智慧水务技术提升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还承担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用户服务及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并多次获得全国及省级行业荣誉。

金塘二期净水厂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 2026-10-23 08:50:21      浏览量: 30

我公司就金塘二期净水厂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现作如下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金塘二期净水厂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本工程涉及水厂场地开挖、管线沟槽开挖回填、临时堆土等作业,会扰动地表植被、改变土壤结构。防护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淤积周边沟渠河道,影响区域生态。为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从源头防控水土流失,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分区防治措施,保障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主要内容:

1.综合说明:项目概况、方案编制依据、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防治目标。

2.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施工组织安排、土石方平衡分析、施工工艺、施工时序计划。

3.项目区概况: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区域水土流失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点(水库、河道等)排查。

4.水土流失预测:预测时段、预测方法、地表扰动面积、弃土弃渣量、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以及造成的各类危害分析。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6.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

7.典型设计(截排水沟、护坡、表土剥离及保护、临时苫盖、沉淀池、拦挡措施等)。

8.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时段、监测点位布设、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要求。

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各分区工程量、单价核定、水土保持总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分析。

10.水土保持管理:组织管理、后续设计要求、施工期水土保持管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各项保障措施。

工程概况:金塘二期净水厂新建工程选址于金塘镇汽车客运中心东南侧地块,总用地 13260㎡,近期建设规模 2.0 万 m³/d,远期预留扩建 2.0 万 m³/d,以肚斗水库为水源,输水距离约 3.2km,服务金塘镇全域,出水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项目总投资 15088.87 万元,工程新建组合池、V 型滤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等全套净水厂建构筑物,同步实施 DN800、DN600等配套出厂输水管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 3322㎡、容积率 0.25、建筑密度 22.10%、绿地率 28.70%。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在甲方提供必须的基础资料后3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的编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10天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

验收方法和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等规范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四、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五、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swater.com/web/notice)中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附件栏自行下载获取询比文件,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本项目暂估总价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为:8万元(含税费、评审费、会务费及风险费用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所有费用),总价报价不得超过限价。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响应人合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且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应有在响应单位的社保证明(连续近3个月)。除项目负责人外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7.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若合同不能体现相关信息可补充提供体现评审信息的用户证明<须加盖用户公章>,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8.技术条款偏离表不得出现负偏离

八、提交资料要求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按照以下目录整理成册后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1份进行装订、签署、盖章、密封,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不一致,均以正本为准。每套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为正本盖章PDF格式扫描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undamx20a@126.com邮箱,密码须打印在响应函中,邮件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响应单位名称和响应项目名称。

(一)封面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响应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

(三)响应函

(四)诚信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询比通知书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报价表

(八)技术条款偏离表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代表当面递交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亦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undamx20a@126.com邮箱,逾期送达的或者送达响应文件不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在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有可能要求报价单位出具由报价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说明或承诺,该说明或承诺应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响应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二楼阅览室(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

3、响应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

4、响应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二楼阅览室(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联系人:梁仕杰                  联系电话:1876803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