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就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项目名称: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三、采购项目概况(控制价、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1、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为24万元
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各类服务、管理、会务、评审、租船、差旅、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项目实施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应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响应人合同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
支付方式:待供应商完成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竣工验收监理报告》、《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组意见完成修编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0%;待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关于环保的验收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
2、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视采购人工程进度确定);
(2)工程竣工后20个日历天内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监测;
(3)验收监测后15个日历天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竣工验收监理报告》、《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4)通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组意见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协助采购人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关于环保的验收。
3、质量要求:按照“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意见”开展环境监测、报告编制、环保验收。
(1)污染源监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要求》(HY/T0289-2020)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意见要求执行。
(2)海洋环境监测:按照《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42-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730-2014)、《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原国家海洋局,2002年)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意见要求执行。
(3)废气监测: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意见要求执行。
(4)噪声监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意见要求执行。
(5)其它监测、报告编制、环保验收均按照“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意见”要求执行。
环评报告详见:http://www.putuo.gov.cn/art/2024/1/16/art_1423523_58979670.html
环评批复意见详见:http://www.putuo.gov.cn/art/2024/1/26/art_1423524_58979885.html
四、投标方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响应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并提供注册信息网站截图;响应人应具有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认证范围涵盖相关海洋类检测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三年无任何行政处罚。
4、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近3年(自响应截止日前推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涉及海工的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服务项目的业绩;响应人须提供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9: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2个小时内统一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响应人回复发送采购文件;
2、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模版见本公告后附件)
(3)采购按期响应承诺书(模版见本公告后附件)
(4)业绩证明材料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09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按照以下目录整理成册后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进行装订、签署、盖章、密封,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不一致,均以正本为准。
一、封面
二、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半年社保参保证明
三、响应函
四、诚信承诺书
五、企业资信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六、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七、最终报价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地点: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辅楼二楼阅览室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辅楼二楼阅览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定海区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联系人:严工
电话:17815843220
邮箱:1311725443@qq.com
八、其他
1、响应人应对采购、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响应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响应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采购人认为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4、采购人拥有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