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1)绿化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对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生产经营场所(定海、岛北、金塘、临城、普陀本岛、朱家尖、普陀南部诸岛等)进行日常绿化养护服务,绿化养护面积约101754.39㎡(按实际绿化面积结算);
(2)卫生保洁:对定海、岛北、金塘、临城、普陀本岛、朱家尖、普陀南部诸岛等等生产厂区及办公区,定海、岛北、金塘、临城、普陀本岛、朱家尖、普陀南部诸岛等营业区,以及公司公共道路、办公楼等公共区域(具体含公共道路、场所、楼梯、门窗、卫生间、非危险源设备设施等)公共道路清扫、地面及走道(廊)清洁、楼梯扶手擦拭、门窗玻璃及围栏清洗、宣传窗(牌)/标识牌维护、卫生间保洁、非危险源设备设施及管路擦拭,保洁器具规范放置、垃圾桶(箱)垃圾及时清理,以及临时、加班保洁等相关作业;
(3)食堂其他用工: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普陀水厂、定海营业所、岛北营业所、岛北水厂、定海营业所(原岑港营业所)、普陀营业所、普南分公司、普南分公司(湖泥水厂)、定海水厂、金塘分公司,食堂其他用工兼卫生打扫;
(4)净水构筑物清洗:包括对公司所属(定海、岛北、金塘、临城、普陀本岛、朱家尖、普陀南部诸岛等)(定海、岛北、金塘、临城、普陀本岛、朱家尖、普陀南部诸岛等)沉淀池(大/小清洗)、澄清池、各类砂滤池、活性炭滤池、滤池集水槽的定期清洗,清水池年度常规清洗,以及各类构筑物 / 池体的临时、应急清洗,作业后需确保池体符合清洁标准,具体采购范围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 家,1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采用3+1模式,采购人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合格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要求和价格不变,即使具备续签条件,采购人仍有权不续签。合同期满,甲方招采未结束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续签合同,合同最多不超3个月,采购金额不超过年度费用的30%。
验收标准:
1.日常作业验收标准
(1)卫生保洁:每日检查作业区域,需满足“无杂物、无污渍、设施清洁、器具规范、垃圾及时清理”标准(具体按合同“卫生保洁评价标准”执行);保洁员需按时到岗,无无故缺勤;
(2)净水构筑物清洗:作业完成后,采购人现场核查池体(无青苔、表面清洁、填料干净),符合标准的在“净水构筑物清洗保洁单”签字确认;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需限期返工。
(3)绿化养护:
草坪:草高≤8cm,杂草率<5%,平整无斑秃
绿篱:轮廓清晰,无枯枝、缺株断垄
树木:生长健壮无病虫枝,倾斜≤15°,树穴整洁
室内绿植:叶色翠绿,叶面洁净,盆器清洁
(4)食堂服务:每日检查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甲方有权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
2.单据与台账验收标准
(1)卫生保洁:供应商每月需提交“卫生保洁员人员清单”(确认核算人数),采购人据此核对保洁费;临时保洁/加班需提供双方确认的作业记录,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2)净水构筑物清洗:供应商每月需凭采购人签字的“净水构筑物清洗保洁单” 结算费用,单上需注明清洗项目、时间、作业人数及验收结果;供应商需建立《净水构筑物清洗台账》(含项目、时间、费用、验收情况),采购人有权随时调阅。
(3)供应商需建立并维护《绿化养护日常台账》,记录每日作业详情。采购人有权随时核查,台账不实视为对应区域验收不合格
(4)食堂服务:乙方每月需提交《食堂服务台账》,含清洁消毒记录、卫生打扫记录等,甲方有权随时核查。
3.定期综合考核标准
(1)月度检查:每月底进行联合检查,结果作为月度费用支付依据。不合格项将扣款并要求返工;一般不合格的按1%的比例扣除当期服务费,较大不合格的按2%的比例扣除当期服务费,重大不合格的按3%的比例扣除当期服务费。
(2)年度考核:采购人在年度合同到期前2个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合格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要求和价格不变,即使具备续签条件,采购人仍有权不续签。
(3)一票否决:服务期内,若供应商责任引发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累计3次及以上未完成主要养护任务导致严重后果,采购人可直接判定年度考核“不合格”并立即终止合同
本项目最高限价:235万元/年(含税价)(235万元为一年最高限价),三年暂估总价705万元(含税价)。
(1)卫生保洁及净水构筑物清洗费用 136.4万元/年(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工具与耗材费(净水构筑物清洗保洁工具、清洁剂、消毒用品等)、员工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2)食堂其他用工40.6万元/年(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福利、保险费、清洁消毒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税金等食堂运营所需全部费用。
(3)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58万元/年(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人工工资、福利、员工保险费、辅料(肥料、农药等)、耗材(支架、捆绑用绳等)、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营业税金等采购范围内的一切费用)。
四、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北京时间)
六、响应截止日期:2026年0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评审日期:2026年0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单位
|
序号 |
响应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1 |
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 |
周锋 |
|
2 |
舟山小草原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蒋楠 |
|
3 |
舟山市日新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庄云 |
九、资格审查情况
三家响应单位均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并按时参加评审会议,经评审三家单位全部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十、评分情况
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中响应处理原则,结合响应人资质资格、业绩等情况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如下: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元/年) |
商务分 |
技术分 |
价格分 |
汇总得分 |
排名 |
|
1 |
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 |
¥2348996.02 |
8 |
13.1 |
58.40 |
79.50 |
3 |
|
2 |
舟山小草原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2341637.30 |
13 |
17.33 |
58.59 |
88.92 |
2 |
|
3 |
舟山市日新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287822.83 |
12 |
18.57 |
60 |
90.57 |
1 |
十一、成交信息
|
序号 |
响应单位名称 |
响应报价 (元/年) |
资格条件、质量、服务期 |
|
1 |
舟山市日新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287822.83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十二、评审专家抽取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专家库随机抽取。
十三、评审专家名称
何澜(采购人代表)、庄燕芬、乐君
十四、其他事项
成交结果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580-2621107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联 系 人:方先生、蒋先生、陈先生
电 话:19505143525、19883358589、15558535918
邮 箱:7455857@qq.com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205806346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