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荣获2017年度“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作者:沈磊   发布日期:2018-06-13 23:20:58    来源: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查看次数:25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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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司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检查,着力推进以“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保障公司平稳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经舟山市新城公安分局推荐,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等部门综合评估,我司获得2017年度“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