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面实行两个月一次抄表收费办法
作者:定海营业所   发布日期:2008-06-03 00:00:00    来源:定海营业所  查看次数:2643 次

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准备,定海营业所于10月份开始在定海实行两个月一次抄表收费办法,这标志着公司已全部实行两个月一次抄表收费办法。
今年8月下旬,公司要求定海营业所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定海供水区域适时推行两个月一次抄表收费办法,尽快统一定海、普陀两地的抄表收费方式。根据这一要求,定海营业所高度重视,及时召集抄表处、营业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单双月抄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展开,营业所领导及时带领相关人员到先行试点的普陀营业所了解情况,认真听取该所领导关于两个月一次抄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总结积累的经验介绍。通过考察吸取经验,定海营业所针对目前定海辖区内用户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用水性质复杂等特点,结合以往用水管理实际,制定出完整周密的实施计划。
首先,调整抄表地块。结合定海城区现有用户缴费点的分布情况,对抄表处延用至今的26个地块号和218个册本号进行重新分块调整,科学合理地划分单、双月地块。其次,确定每月抄见水表的划分依据。经过对定海供水区域历年售水量的调查和分析,月用水量大于50吨的用户,约占总售水量的70左右。从加强用水管理的角度出发,划定对月用水量大于50吨的用户水表仍执行每月抄见。最后,做好两月抄表宣传工作。在公司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发布通告的同时,9月初,营业所抄表处还布置抄表员在抄表时将70000余份《单、双月抄表通知单》挨家挨户发送到用户家中,并在单元楼道口张贴通知公告,让广大用户能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的缴费日期。通过上述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此次抄表收费时间调整工作,由于准备充分、宣传到位,至目前,用户反映总体良好,达到了公司预期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