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7日水质公告
作者:舟山水司 发布日期:2006-01-27 00:00:00 查看次数:3298 次
尊敬的用户: 为了使您全面知晓自来水水质,更好接受您的监督,保证供水水质,也为了倾听您的宝贵意见,现将公司每周的水质报告在本网站公布,敬请您关注,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舟山供水的关心和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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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标准”指的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行业标准”指的是建设部推荐性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浑浊度:简称浊度,自来水浊度越低,水中污染物含量也越低,水质就越好。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浊度不得大于3度。浑浊度1度相当于1.7NTU 。 余氯:饮用水经过加氯消毒,在一定时间后仍有适量的余氯存在于水中,以控制细菌继续繁殖,保证持续的杀菌能力。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出厂水余氯不应低于0.3毫克/升,管网末端水余氯不应低于0.05毫克/升。 细菌总数:细菌总数是微生物指标,消毒后水中的细菌总数,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微生物污染程度,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每毫升水样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个。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是饮用水的微生物安全性指标,如果饮用水中总大肠菌群没有检出,说明饮用水无肠道致病菌存在。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每升水中总大肠菌群小于3个。 浙江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舟山监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