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3-05-14 16:10:12  来源:  查看次数:10867 次
用户不需要继续用水时,请到所在地供水公司营业窗口递交书面申请书,经营业所申批同意拆表后,按照拆表时实际度数结清水费,我们将予以销户。
温馨提醒: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即解除双方供用水合同关系。用户如需再用水时,按新装用户申请办理。
备注:如有变动以营业厅告示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供水服务热线:20222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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