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26-06-01 11:26:43  来源:  查看次数:134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岛西北
建设单位: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方式:0580-8812709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
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