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水厂落实对外服务规程和措施
作者:普陀山水厂   发布日期:2008-06-03 00:00:00    来源:普陀山水厂  查看次数:2351 次

普陀山水厂结合公司对外的《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社会服务信息沟通制度》三项制度,积极查找对外服务存在的不足或问题,进一步树立供水行业在社会中良好形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全体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推行公司规定的11条礼貌用语,给用户办理开户、过户、报停和安装维修等手续时,必须态度和蔼、耐心解答,并请用户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
二是抄表收费及服务时限。规定抄表时间和收费时间。用户对水量有疑问的,在2小时内进行检查和解答;用户要求进行水表校验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用户。
三是进行计划停水的,根据停水范围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通知;紧急停水实行边抢修边通知用户。同时,加强对全山管道的检测工作;营业所每月一次进行查漏、听漏和阀门检查。
四是严格执行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扣除其当月奖金,屡次违规的给予行政处分;本厂员工在服务中如有违诺,每违诺一次向用户赔偿10元;从12月份起对第一报漏人实行奖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