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质量控制部 发布日期:2008-06-03 00:00:00  来源:质量控制部  查看次数:2467 次
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会议近日在金华市召开,省建设厅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并作了报告。会上还学习了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讨论并通过了2006年我省对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水质督察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水质抽检:按建设部行业标准CT/T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对管网水水质进行抽检。各地市级城市水质由杭州、宁波、温州3个国家级水质监测站承担;各县(区)由各地区监测站承担。
2、督察内容:水质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能力、水源保护与引水管理、水处理设施与原材料、管网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水质事件处理等。
3、督察时间:一年二次。
4、各地水质检测结果根据汇总分析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1、水质抽检:按建设部行业标准CT/T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对管网水水质进行抽检。各地市级城市水质由杭州、宁波、温州3个国家级水质监测站承担;各县(区)由各地区监测站承担。
2、督察内容:水质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能力、水源保护与引水管理、水处理设施与原材料、管网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水质事件处理等。
3、督察时间:一年二次。
4、各地水质检测结果根据汇总分析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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