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喜获舟山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市场营销部   发布日期:2009-05-27 00:00:00    来源:市场营销部  查看次数:1823 次

12月9日,公司被评为舟山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这也是公司第二次获得该项荣誉。
今年5月,公司收到开展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通知,在认真对照本届评选标准后,认为符合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资格,所以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公司一直以诚信为本,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原先成立的物价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自来水的收费做到公开透明,展现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经过企业自荐申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初审、评审办公室现场复评、候选单位媒体公示等程序,并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舟山市价格诚信考评委员会审核,包括公司在内的24家企业荣获了舟山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称号。